作为文化规划的“以美育代宗教”

作者:单世联  2021-08-30 15:17  新传播    【字号:  

蔡元培所倡导的“以美育代宗教”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理念与实践,不但有效地配合了20世纪初的“非宗教运动”,也有力地提升了文艺在现代中国的独特地位,且与当代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文化产业”等文化行动直接相通。作为一项现代规划,“以美育代宗教”蕴含着价值分化、信仰自由和人道主义三个原则,而其成立与否关系到对宗教在中西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宗教与道德及宗教与民族文化的关系的判断。蔡元培的现代立场、道德关切和民族情怀表达了自觉的现代诉求,也忽视了宗教的终极关怀和精神价值及其顽强生命力。在主流知识分子的集体参与下,此项规划塑造了现代文化对宗教的冷漠心态,其影响至深且远。


然而,现代中国主流的美育思想是以审美、艺术作为社会道德的中介和辅助。以美育代宗教,既是文化现代性的需要,也是改良社会的需要。这一规划以文化价值的现代分化为前提,同时又要求相对独立的美育能够参与现代道德的更新。据蔡元培自述,他主张“极端之信仰自由”,反对传教。对于时论有所谓“宗教之仪式及信条,可以涵养德性”的看法,蔡元培认为这不过是自欺欺人之举。“若为涵养德性,则莫如提倡美育。盖人类之恶,率起于自私自利。美术有超越性,置一身之利害于度外。又有普遍性,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是也,故提出发美育代宗教说”。[56]这段话看似对“宗教涵养德性”的回应,但其实却是蔡元培多次正面论述的思想核心:美育的超越性可以破利害之心,美育的普遍性可以破人我之见。而这两种功能是内在统一的。蔡元培认为:

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损,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盖以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能参入其中……美以普通性之故,不复有人我之关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关系。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57]

蔡元培言在美育而意在道德。“以美育代宗教”其实是“以道德代宗教”。而其前提,则是“以道德说美育”。


[56]蔡元培:《传略(上)》(1919年8月),《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674页。

[57]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在北京神州学会演说词》(1917年4月8日),《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60页。

编辑:郑令婉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复制地址

往期回顾

深圳新闻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BY WWW.S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