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规划的“以美育代宗教”

作者:单世联  2021-08-30 15:17  新传播    【字号:  

蔡元培所倡导的“以美育代宗教”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理念与实践,不但有效地配合了20世纪初的“非宗教运动”,也有力地提升了文艺在现代中国的独特地位,且与当代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文化产业”等文化行动直接相通。作为一项现代规划,“以美育代宗教”蕴含着价值分化、信仰自由和人道主义三个原则,而其成立与否关系到对宗教在中西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宗教与道德及宗教与民族文化的关系的判断。蔡元培的现代立场、道德关切和民族情怀表达了自觉的现代诉求,也忽视了宗教的终极关怀和精神价值及其顽强生命力。在主流知识分子的集体参与下,此项规划塑造了现代文化对宗教的冷漠心态,其影响至深且远。


综合这两点,可以说,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以及“以哲学代宗教”的民族性,不但在于它世俗性地传承了中国“无宗教”的礼乐传统,而且也在于它与现代中国人间事务的深刻关联。在讲到佛教时,蔡元培期待的也是其入世功能:“佛法出世间,不离世界觉。故佛法与社会上,亦应有相当的义务。”[98]遭遇西方的中国屡屡失败,在物质力不足以支持国家的背景下,精神力就成为存亡绝续之际的必要选择。秋瑾所说的“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中华力挽回”,就表明这一点。在有关“以美育代宗教”的讨论中,宗教家当然不赞成蔡元培,“五四”新人也多强调宗教之必要,但他们所说的宗教,并不是中西传统的宗教,而是蔡元培所说的“信仰心”。罗家伦强调必须区分宗教形式与信仰心:“拥护宗教的以信仰心为护符,甚至于说到现在的形式宗教,也是至高无俦,永久不变;反对宗教因鉴于现在形式宗教之流毒,并信仰心一并否认—这都是由于把‘宗教’—指形式的宗教—和信仰心没有分清楚的缘故。”根据这一区分,罗认为:“蔡元培所谓可代之宗教,即指近日形式之宗教,至于信仰心的永久存在,是我们不可否论的。”[99]这些论述用的是“宗教”这个概念,但其内涵,都已不再是反科学、不自由的传统宗教,而是与人道、自由相配合的“信仰”。反宗教不反信仰,言说宗教而意指精神意志。这是现代文化思想中宗教论说的特征,也就是蔡元培所的“以哲学(主义)代宗教”。

如果上述论说可以成立,那么由此提出的问题就是:坚持中国文化的自主性就一定要拒绝宗教吗?近代以来,太平天国运动使用了基督教,孙中山也是基督徒,他们的民族立场是不可怀疑的,这两个事实至少表明,中国民族主义并不必然要排斥西方宗教。就是在中国基督教运动中,自唐代景教以来,也有各种各样的“本色化”、“中国化”的努力。提倡“儒家宗教化”的贺麟,也进而主张“儒化西洋文化”,即“以民族精神为体、以西洋文化为用”。这就是说,相对中华民族精神,包括基督教在内的西方文化,都是我们发挥自己精神、扩充自己理性的“材料”。[100]因此,承认基督教的合理价值并不一定违反民族文化的原则。


[98]蔡元培:《佛学与佛教及今后之改革—在闽南海佛学院演说词》(1927年2月13日),《蔡元培全集》第6卷,第10页。

[99]罗家伦:《论美育—罗家伦致熊子真》,《新潮》,第2卷第4期(1920年第5期)。

[100]贺麟:《儒家思想的新开展》(1941),《文化与人生》,第6页。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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