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规划的“以美育代宗教”

作者:单世联  2021-08-30 15:17  新传播    【字号:  

蔡元培所倡导的“以美育代宗教”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理念与实践,不但有效地配合了20世纪初的“非宗教运动”,也有力地提升了文艺在现代中国的独特地位,且与当代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文化产业”等文化行动直接相通。作为一项现代规划,“以美育代宗教”蕴含着价值分化、信仰自由和人道主义三个原则,而其成立与否关系到对宗教在中西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宗教与道德及宗教与民族文化的关系的判断。蔡元培的现代立场、道德关切和民族情怀表达了自觉的现代诉求,也忽视了宗教的终极关怀和精神价值及其顽强生命力。在主流知识分子的集体参与下,此项规划塑造了现代文化对宗教的冷漠心态,其影响至深且远。


第二,信仰自由。

宗教只剩下美育一个原素,那为什么不叫宗教而叫美育呢?蔡元培指出:“因为宗教中美育的原素虽不朽,而既认为是宗教的一部分,则往往引起审美者的联想,使彼受其智育、德育诸部分的影响,而不能为纯粹的美感,故不能以宗教充美育,而止能以美育代宗教。”[13]美育包含了艺术,而艺术则是宗教诸元素中唯一具有现代合理性的一个元素。不但如此,宗教所凭借的自然美,也在美育中保留了下来。[14]美育保存了宗教的优点而摒弃了宗教的缺点。宗教的缺点一是“强制”,“因为美术、文学乃人为的慰藉,随时代思潮而进化,并且种类杂多,可任人自由选择。其亲切活泼,实在远过于宗教之执着而强制”。[15]宗教的另一缺点是“刺激”感情,即煽动对立与敌意,直到排斥异已,引发战争,“美育之附属于宗教者,当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刺激感情。盖无论何等宗教,无不有扩张己教、攻击异教之条件”。[16]所以只能以美育代宗教而不能反过来。在这一点是,蔡元培不但否定了宗教的精神价值,也否定了宗教可能具有的社会功能。

当蔡元培认为“美育之附属于宗教者,当受宗教之累”时,是在以他自己的语言说明现代性分化何以必要。价值分化的动力来自各价值领域独立发展的需要,如果真善美统属于宗教,则不但美育要受“宗教之累”,知识和意志也要受“宗教之累”。从王国维经蔡元培到朱光潜,自由是现代美育思想的主旋律。这里的自由,主要不是政治经济上的自由,而是心理与情感的自由。一般地说,中国文化传统以重经验、尊德性、讲礼义、主节情等为特征,它主要是成人甚至老人的修养智慧而非活泼敏感的自由人格。在一统的皇权政治及其相应的社会体制瓦解之后,传统伦理规范及其人生观亦无法维持,获得解放的个体在国家、社会中的位置和价值需要重新设计,具有现代性质的社会生活也为个体提供了日益广大的选择空间。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民》之所以一纸风行,而模仿《维特》的书信体小说也畅销一时,就在于它展现了青春心灵的丰富热烈以及只有青年才能感受到的社会约束。五四新文化之“新”,包含着自由意识觉醒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生命、生活、对世界和自然的全新感受、全新要求。当现实世界还不能保证人性的自由实现时,我们还不拥有信仰自由的习惯、能力和资质时,审美与艺术则可以在虚拟的世界中滋养人的全部本性、肯定的人性自由。先有美育中的自由,而后有信仰的自由。以美育代宗教,就是从“强制”“刺激”中走向自由。如果说真善美价值的分化有其真实的历史内涵,那么对“信仰自由”的坚持则更多是蔡元培为现代文化所开出的基本原则。


[13]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1930年12月),《蔡元培全集》第6卷,第586页。

[14]蔡元培:《学校是为研究学术而设》(1928年4月16日),《蔡元培全集》第6卷,213~214页。

[15]蔡元培:《关于宗教问题的谈话》(1921年8月1日),《蔡元培全集》第4卷,第381页。

[16]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60页。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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