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规划的“以美育代宗教”

作者:单世联  2021-08-30 15:17  新传播    【字号:  

蔡元培所倡导的“以美育代宗教”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理念与实践,不但有效地配合了20世纪初的“非宗教运动”,也有力地提升了文艺在现代中国的独特地位,且与当代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文化产业”等文化行动直接相通。作为一项现代规划,“以美育代宗教”蕴含着价值分化、信仰自由和人道主义三个原则,而其成立与否关系到对宗教在中西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宗教与道德及宗教与民族文化的关系的判断。蔡元培的现代立场、道德关切和民族情怀表达了自觉的现代诉求,也忽视了宗教的终极关怀和精神价值及其顽强生命力。在主流知识分子的集体参与下,此项规划塑造了现代文化对宗教的冷漠心态,其影响至深且远。


当然,蔡元培的道德并不只是社会人伦。在康德美学中,审美介于自然与道德、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美是道德的象征”。蔡元培是同时代中国学者中唯一注意到康德“美作为德性的象征”这一重要论点的人:“照这种理论,人类仿徨于两种冲动中间,美的功用,就是给人类超出官觉的世界而升到超官觉的世界,就是道德的世界。所以这一派的美术哲学,就是以美为善的象征;就在这上面证明超个人的普遍性,是在感情的游戏。”[58]世界有“现象”与“实体”之分,在他看来,政治家是务实的,主要谋求现象世界之幸福;宗教家试图脱离现实生活而追求彼岸的实体世界;教育家“则立于现象世界,而有事于实体世界者也”。德智体美四育中只有美育可望通向“实体世界”。在康德美学中,美比较偏重于形式而崇高更接近道德。蔡把“崇高”译为“尊严”,明确指出这一概念与道德本体的关系:“美感者,合美丽与尊严而言之,介乎现象世界与实体世界之间而为津梁……在现象世界,凡人皆有爱恶惊惧喜怒哀乐之情,随离合生死祸福利害之现象而流转。至美术则以此等现象为资料,而能使对之者自美感以外,一无杂念。”[59]从这个意义上说,美感因其介入现象与本体之间,而有其超越性。正在通过这种超越性,美育才可以消化人的自私本性和利害关系而有助于道德。可见,蔡元培虽注意到了宗教的无限性、超验性,但所关注的,也只是它可能排除现实个体的感性欲求与小我自私,而这当然可以由美育来代替。[60]蔡元培之所论,是一种扩充“小我”以进入“大我”的伦理教育,其核心就是自由、平等、博爱等现代观念。

同样是以美育代宗教,王国维宣讲的是以美灭欲、解脱出世,蔡元培给出的是现世伦理、社会道德。如果说宗教世俗化是现代性论述,那么道德社会化则是中国现代的召唤,这就是在传统社会瓦解之后,重建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现代共同体。但这种道德化、社会化的宗教观、美育观,有其理论上的片面性和立场上的功利性。


[58]蔡元培:《简易哲学纲要》(1924年3月15日),《蔡元培全集》第5卷,第231页。

[59]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1912年2月8日),《蔡元培全集》第2卷,第12~13页。

[60]蔡元培:《简易哲学纲要》(1924年3月15日),《蔡元培全集》第5卷,第237页。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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